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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湖南省和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

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“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”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本科学员个人或创新团队,在导师的指导下,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,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、组织设备和材料、实施实验、分析处理数据、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。

为充分调动本科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学校将启动省级和校级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立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一至三年级本科学员,个人或团队(不超过5人)。

二、申报名额和程序

1、省级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数为25个,校级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数为41个,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

2、项目组填写《本科学员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2),经学院审核后,报学校训练部。

训练部将组织专家,分两次对申报省级和校级的项目进行评审,遴选16项推荐省级立项,35项作为校级项目。申报省级项目落选的,可修改申报表后,参加校级项目评审,不占学院申报校级项目名额。

三、经费资助

获得省级计划立项的项目,湖南省将给予理工类项目每项1万元经费资助,文科类项目每项0.8万元资助,学校给予1:1配套资助。

获得校级计划立项的项目,学校给予每项0.5万元经费资助,各学院至少给予1:1配套经费资助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、申报学员要对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、学有余力,能够处理好学习与参加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关系。

2、申报项目应适合由学员自主研究,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探索性,研究目标明确,思路清晰,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。申请人要做好先期调研,对照有关要求,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。

3、每个项目设项目负责人一名,由参加该项目的第一申请人担任,项目负责人毕业前一个月必须结题。

4、每个项目配备一名导师,可由申请人邀请,也可由学院选配。导师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责任心,主要负责指导学员选择研究内容、制定研究计划、开展实验研究和撰写研究报告,监督学员经费使用等。

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初选工作,并于5月20日将省级项目申报材料、5月30日前将校级项目申报材料报训练部。

更新:2011-5-25 22:44:49  点击:1018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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